人民网评:出狱后当网红,“前科营销”岂能成为“流量密码”?

人民网评:出狱后当网红,“前科营销”岂能成为“流量密码”?

hyde023 2025-08-27 装修奥秘 1 次浏览 0个评论

曾担任某银行某支行副行长的男子肖某,因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出狱后,肖某随即开通社交平台账号,通过讲述自己入狱前的经历迅速吸引关注,过去一周时间内粉丝数已达 2.2 万。平台方认为其发布内容涉及以犯罪经历博眼球,违反平台自律公约,已作禁言处置,目前该账号显示为无法关注状态,其视频作品全部下架。

靠 " 前科营销 " 成网红,这一现象并非孤例。一些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在网络上分享犯罪经历、狱中生活等,甚至借此打造 " 励志人设 ",博取关注和流量。例如,有人在出狱后营销其 " 最美通缉犯 " 的 " 人设 ",试图通过直播 " 翻红 ";还有人以 " 监狱生存指南 "" 狱友秘闻 " 为噱头,将严肃的司法惩戒娱乐化。

人民网评:出狱后当网红,“前科营销”岂能成为“流量密码”?

图片源自网络

与此同时,一些网民对 " 前科网红 " 表现出猎奇心理,他们认为这类博主 " 敢说真话 "" 有故事 ",甚至盲目追捧。有的平台则在 " 流量至上 " 驱动下,默许甚至助推此类内容大肆传播以获取流量。被网友称为 " 窃 · 格瓦拉 " 的周某出狱后,竟然吸引了 30 多家网红经纪公司的争相追逐,甚至有提出以数百万的高价签约。这种畸形的关注,默许乃至纵容,使犯罪经历成为一种标签化和商业化的 " 另类资本 "。

事实上,法律对犯罪行为有着鲜明的否定性评价,刑罚的目的不仅在于震慑和惩戒犯罪,更在于通过惩戒来警示、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然而,当刑满释放人员将犯罪经历和服刑历程 " 营销 " 成 " 故事 " 进行传播,甚至将其美化成 " 励志 "、渲染为 " 精彩 " 来大肆博取眼球时,在无形中淡化了犯罪的危害性,消解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些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误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使其产生 " 犯罪也能带来名利 " 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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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做主播分享犯罪经历是个人的表达自由,这也是自力更生、回归社会的方式。但须知,网络空间表达自由绝非没有边界。当 " 前科营销 " 演变为美化违法行为、渲染犯罪细节或利用猎奇心理博取流量时,已触碰法律红线,破坏公序良俗。这不仅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更向社会传递了 " 黑红也是红 " 的错误价值观。

真正的自力更生、回归社会,也绝非是通过 " 前科营销 " 的流量来变现,而是通过合法诚信的劳动重新融入社会。例如,同样是做主播,有的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分享职业技能、创业经历等获得认可,这才是值得提倡的 " 重生 "。必须清醒认识到:犯罪经历不能成为 " 流量密码 ",法律的权威性决不容消解,公序良俗的价值伦理决不应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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