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公司误缴社保致应届生无法落户上海,法院:赔偿5万元

实习公司误缴社保致应届生无法落户上海,法院:赔偿5万元

hyde023 2025-08-23 装修奥秘 3 次浏览 0个评论

应届毕业生提交落户申请,却因在校实习期间曾有社保缴纳记录而未获批准。实习公司称是人事误操作所致,却未能改变该毕业生落户失败的结果。

失去落户机会的毕业生能否获得赔偿?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8月22日,“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2023年,小张从上海某大学毕业,作为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她找到心仪的工作后,按政策提交了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根据当年政策,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即可“免打分直接落户”,其中就包括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小张自认条件达标,早已规划好留沪定居的蓝图。然而,四个月后,她却被告知落户申请未获批准,原因是读研期间存在社保缴纳记录。小张查询后才发现,读研时曾实习过半个月的某公司竟为自己缴纳了累计八个月的社保。

小张随后联系该公司了解情况。实习公司表示,此事是人事误操作,发现后已自行停缴,并为小张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尽管后续小张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但终因不符合规定而未能落户。

协商赔偿无果后,小张将实习公司起诉至浦东法院。小张认为,该公司的错误操作导致自己失去应届生落户资格,至今仍未能落户,今后若通过工作等途径再申请落户,将需要付出更多成本,故要求公司赔偿未能落户的损失12万元、律师费1万元。

实习公司则辩称,已积极配合小张办理退保等手续,且缴纳社保行为与小张落户失败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为明确小张未能落户的原因,法官专程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小张在校期间有社保缴纳记录,确实不符合当年度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的毕业生条件,因此未能通过落户审核。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该记录,小张本应符合落户条件,能够成功落户。

法院认为,实习公司因人事误操作,为未毕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小张缴纳社保,致其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认定条件,最终落户失败。虽公司后续配合退保、申诉,但社保记录无法消除,落户结果未改变。小张本可依政策直接落户,现在却需为落户付出大量精力与财力,实习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小张与实习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损失的实际情况等,由公司一周内支付小张补偿款5万元。

浦东法院南汇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尚伟表示,实习公司明知或应知实习生不符合参保条件,却仍为其缴纳社保,导致其存在社保缴纳记录而最终落户失败,该行为存在过错并构成侵权。本案中,小张因落户失败,还需额外投入成本另寻落户途径,损害后果已发生且与社保缴纳行为有因果关系,故公司构成侵权。

在李尚伟看来,虽然户口本身仅是一个身份归属证明,无法用确定的金额来衡量其经济价值,但根据各地政策,具备当地户口确实对居民在教育资源、医疗保障、购房资格、就业机会等多方面存在影响。在确定赔偿范围时,不仅要考虑为落户而产生的前期投入成本及后续救济成本,也要考虑户口本身的隐性价值,予以综合考量评判。

转载请注明来自夏犹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文标题:《实习公司误缴社保致应届生无法落户上海,法院:赔偿5万元》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